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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文件夹

管理员或用户可以创建共享文件夹。但是,仅当设置 > 常规设置 > 存储设置 > 共享文件夹访问控制 > 访问设置设为允许操作权限设置设为用户时,用户才能创建共享文件夹。

用户无法创建个人文件夹

  1. 在本产品的操作面板上选择存储器

  2. 选择

  3. 存储设置屏幕上设置每个项目。

    • 文件夹编号:系统会自动分配未使用的编号。
    • 文件夹名称(必填):输入不超过 30 个字母的名称。您可以输入已有的名称。
    • 文件夹密码:设置密码来保护文件夹。设置密码后,如需将文件保存到文件夹、查看文件夹中的文件或操作文件夹,系统将提示您输入该密码。
    • 自动删除文件设置:选择是否要自动删除已保存的文件。选择可设置删除前保留期。自上次使用文件的时间算起,一旦过了设置的保留期,系统即会自动删除文件。如果文件一直未使用,则自文件保存时间算起,一旦过了设置的保留期,系统即会删除文件。当设置 > 常规设置 > 存储设置 > 共享文件夹访问控制 > 访问设置设为允许自动删除设置权限设置设为用户时,用户可设置此项目。不论自动删除设置权限的设置如何,管理员都可设置此项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