視您正在使用的掃描器而定,某些項目及設定可能無法使用。
使用 OCR(一種偵測掃描影像中文字訊息並將之轉換成文字資料的功能)您可以讀取特定區域的文字、依據該文字分隔檔案或建立和儲存資料夾。
本節說明「使用 OCR 所讀取檔案名稱中的文字進行儲存」的工作設定。

1顯示 [工作設定] 畫面,然後按下 [2.儲存] 索引標籤。

2選取 [套用工作分隔],設定 [分隔方式] 為 [OCR],然後按下 [分隔設定]。

3在 [工作分隔設定] 畫面上,選取從 [辨識文字] 所讀取文字的類型。

4若要指定 OCR 偵測區域,將原稿放置於掃描器上,然後按下 [掃描]。

5按下 掃描設定 畫面上的 [確定]。

6在掃描的預覽影像中,指定文字偵測區域。按下並從起始點拖曳以顯示藍色方塊,讓您可用於指定區域。按下 [確定] 以返回至 工作設定 畫面。

7按下 [詳細資料]。

若要從 [檔案名稱元件] 選取 [OCR],您需要在 [詳細資料] 中進行設定,然後才能選取它。
8在 [名稱元件設定] 畫面上選取 [OCR],然後從 [辨識文字] 選取所讀取文字的類型。
將要讀取的文字類型設定為與第 3 步中的設定相同。

9若要指定 OCR 偵測區域,將原稿放置於掃描器上,然後按下 [掃描]。

10按下 掃描設定 畫面上的 [確定]。

11在掃描的預覽影像中,指定文字偵測區域。按下並從起始點拖曳以顯示藍色方塊,讓您可用於指定區域。
指定與第 6 步中相同的區域。

[已偵測文字的長度上限] 可以讓您指定偵測區域內能夠讀取的最多字元數量,這些字元隨後可以用做檔案名稱。
如果您要檢查文字是否已準確偵測,請選取 [顯示偵測結果]。您可以在掃描後顯示的畫面上檢查識別的區域和文字。您也可以重新指定要識別的區域,或更正文字。

12從 [檔案名稱元件] 中選取 [OCR]。

您可以使用您的光標指定要向何處新增 [檔案名稱元件]。
您還可以選取新增的項目並拖曳/放置它們以變更組件的順序。
若要刪除組件,請選取新增的項目,並使用鍵盤上的 Delete 鍵將其刪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