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PSON

系統需求

使用掃描器前,請確定您的系統符合本單元所述需求。

Windows 系統需求

系統
Windows 8.1、Windows 8、Windows 7、Windows Vista、Windows XP Service Pack 2。
界面
USB 2.0 (標準 B 型連接器)
顯示器
具有 1024 × 768 或更高螢幕解析度,以及 24位元 (全彩) 色彩的彩色螢幕
(顏色與色調重現視您電腦系統的顯示能力,包括顯示卡、顯示器以及軟體等而有所差異。 詳細資料,請參考您作業系統的相關文件。)

Macintosh 系統需求

系統
Mac OS X v10.6.x、OS X Lion、Mountain Lion 及 Mavericks。 不支援 Mac OS X 或以上版本的快速使用者切換功能。
界面
Macintosh USB
顯示器
具有 1024 × 768 或更高螢幕解析度,以及百萬彩色的彩色螢幕。
(顏色與色調重現視您電腦系統的顯示能力,包括顯示卡、顯示器以及軟體等而有所差異。 詳細資料,請參考您作業系統的相關文件。)
附註:
Epson Scan 不支援 Mac OS X 的 UNIX 檔案系統 (UFS)。您必須將 Epson Scan 安裝在不使用 UFS 的磁碟或磁碟分割區上。
Mac OS X v10.6.x 使用者的注意事項:
Epson Scan 僅可在 Intel 應用程式上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