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統管理員必須告知用戶端已指派給列印伺服器的電腦名稱,以及將該名稱新增至電腦的方式。若尚未設定其他驅動程式,請告知用戶端如何使用[裝置和印表機]新增共用印表機。
若在列印伺服器上已設定其他驅動程式,請執行下列步驟:
在 [Windows 檔案總管]中選取已指派給列印伺服器的名稱。
按兩下您要使用的印表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