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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資料夾

管理員或使用者可建立共用資料夾。然而,使用者僅可在 [設定] > [一般設定] > [儲存裝置設定] > [共用資料夾存取控制] > [存取] 設定已設定為 [允許] 且 [操作授權] 設定已設定為 [使用者] 時建立共用資料夾。

使用者無法建立 [個人資料夾]。

  1. 選取印表機控制面板上的 [儲存裝置]。

  2. 選取

  3. 設定 儲存裝置設定 畫面上的每個項目。

    • 資料夾編號:未使用的編號自動分配。
    • 資料夾名稱 (必填):輸入 30 個字母以內的任何名稱。您可輸入已存在的名稱。
    • 資料夾密碼:設定資料夾為密碼保護。設定密碼後,在儲存檔案至資料夾、檢視資料夾中的檔案或操作該資料夾時,您將被提示輸入密碼。
    • 自動刪除檔案設定:選取是否自動刪除儲存的檔案。選取 [開啟] 以設定 [刪除前保留期]。在檔案最後一次被使用後,一旦達到設定期限,檔案將被自動刪除。如果檔案尚未被使用,它們會在儲存後達到設定期限時被刪除。使用者可在 [設定] > [一般設定] > [儲存裝置設定] > [共用資料夾存取控制] > [存取] 設定已設定為 [允許] 且 [自動刪除設定授權] 設定已設定為 [使用者] 時進行此設定。無論 [自動刪除設定授權] 設定如何,管理員均可進行此設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