選單

如下所述選取控制面板上的功能表。

[傳真] > [選單]

傳送紀錄

您可檢查已傳送或已接收傳真工作的紀錄。

請注意,您可從 [工作狀態] 檢查已傳送或已接收傳真工作的紀錄。

傳真報告
最後傳送

列印透過輪詢傳送或接收的上一個傳真的報告。

傳真紀錄

列印傳輸報告。您可使用下列功能表設為自動列印此報告。

[設定] > [一般設定] > [傳真設定] > [報告設定] > [傳真紀錄]

已儲存的傳真文件

列印儲存在印表機記憶體內之傳真文件的清單,如未完成工作。

傳真設定清單

列印目前傳真設定。

條件式儲存/轉寄清單

列印「條件式儲存/轉寄清單」。

通訊協定紀錄

列印所傳送或接收的上一個傳真的詳細報告。

延伸傳真功能
輪詢接收

當此選項設定為 [開啟] 且您撥打傳送者的傳真號碼時,您可以從傳送者的傳真機接收文件。如需有關如何使用 [輪詢接收] 接收傳真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以下相關資訊。

當您離開 傳真 功能表時,設定會恢復為 [關閉] (預設)。

輪詢傳送/電子佈告欄

當選取輪詢傳送匣或布告欄匣以將此選項設定為 [開啟] 時,您可以點選 [傳真設定] 索引標籤上的 來掃描文件並將文件儲存至您選取的匣中。

您可將一份文件儲存至輪詢傳送匣中。您最多可將 10 份文件儲存到印表機的最多 10 個布告欄中,但在儲存文件之前,您必須從 [傳真方塊] 中登錄這些文件。有關如何登錄布告欄匣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以下相關資訊。

當您離開 傳真 功能表時,設定會恢復為 [關閉] (預設)。

儲存傳真資料

當此選項設定為 [開啟],且您點選 [傳真設定] 索引標籤上的 時,您可以掃描文件並將文件儲存至 [已儲存的文件] 匣。最多可儲存 200 份文件。

您也可從 [傳真方塊] 掃描文件並將文件儲存至 [已儲存的文件] 匣。如需有關如何從 [傳真方塊] 儲存文件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以下相關資訊

當您離開 傳真 功能表時,設定會恢復為 [關閉] (預設)。

傳送後儲存至已儲存的文件區塊

當此設定為 [開啟] 且您傳送傳真時,傳送的文件儲存於 [已儲存的文件] 匣內。您可從 [已儲存的文件] 匣重複傳送文件。

傳真方塊

從主畫面存取 [傳真方塊]。

傳真設定

存取 [設定] > [一般設定] > [傳真設定]。以管理員身份存取設定功能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