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此選項設定為 [開啟] 且您撥打傳送者的傳真號碼時,您可以從傳送者的傳真機接收文件。如需有關如何使用 [輪詢接收] 接收傳真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以下相關資訊。
當您離開 傳真 功能表時,設定會恢復為 [關閉] (預設)。
當選取輪詢傳送匣或布告欄匣以將此選項設定為 [開啟] 時,您可以點選 [傳真設定] 索引標籤上的 來掃描文件並將文件儲存至您選取的匣中。
您可將一份文件儲存至輪詢傳送匣中。您最多可將 10 份文件儲存到印表機的最多 10 個布告欄中,但在儲存文件之前,您必須從 [傳真方塊] 中登錄這些文件。有關如何登錄布告欄匣的詳細資訊,請參閱以下相關資訊。
當您離開 傳真 功能表時,設定會恢復為 [關閉] (預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