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 掃描(自訂) / 建立一個新的工作 / 目的地設定 / 透過電子郵件傳送

透過電子郵件傳送

該畫面可讓您在透過電子郵件傳送時進行細部設定。

項目

說明

設定名稱

從清單選擇要使用的已儲存設定。

從清單中選擇 [新增] 可登錄新的設定。

編輯

按下以覆寫或編輯設定。

按下 [更改設定] 以編輯所選設定的內容。

按下 [重新命名] 以變更所選設定的名稱。

按下 [刪除] 以刪除所選設定。

郵件收件者

輸入電子郵件地址,然後按下 [新增] 以將其新增至清單。

按下 [通訊錄] 以從您的地址簿中選取電子郵件。若要從清單中刪除地址,選取該地址,然後按下 [刪除]。

訊息

輸入電子郵件主旨和正文。

您可在主旨中輸入最多 256 個 Unicode 字元,以及在正文內輸入最多 1,024 個 Unicode 字元。

最多可附加的檔案數量

當選取它且已指定大小後,如果檔案大小超過指定大小,會顯示確認訊息。

傳送前檢查電子郵件

選取以在傳送前檢查電子郵件的內容。

帳戶設定

點按以指定傳送者的電子郵件地址、所用的電子郵件軟體及 SMTP 伺服器。

您的電子郵件位址

輸入您的電子郵件地址。

傳送方式

依據您的電子郵件軟體進行設定。

  • Microsoft Outlook

    如果您的電子郵件軟體 Outlook,請選擇此項。

    此外,如果您在 Outlook 中擁有已建立多份個人設定檔,請選取您要用於傳送資料的個人設定檔。

    如果您的電腦上未安裝 Outlook,此選項不可用。

  • 啟用 MAPI 電子郵件應用程式軟體

    如果您的電子郵件軟體是 Outlook 或支援 MAPI 電子郵件軟體(例如 Windows Mail),請選擇此項。

  • SMTP

    如果您正在使用上述以外的其他電子郵件軟體,請選取 SMTP 並輸入要求的資訊以傳送電子郵件。

    若需驗證資訊的細節,請查看您的電子郵件伺服器設定,或聯絡您的網路管理員或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。

傳送檢查

按下以傳送測試電子郵件至您在 [您的電子郵件位址] 內輸入的地址。如果您收到此電子郵件,則設定完成。

最前面